(一)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taiyuan.gov.cn),点击“人才补助(贴)申报”栏,进入“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录入个人信息,自动生成并打印所申报补助(贴)类型申请表;(原件)
(二)用人单位导出所申报补助(贴)类型花名表;(原件)
(三)身份证、户口簿和本人人才联名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到证》);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注:2023年1月1日后毕业且符合首次来并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再提供就业报到证;2023年1月1日前毕业的仍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如无法提供就业报到证且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需提供上学期间档案存放学校的证明材料。)
(五)行政单位录用文件、企业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另需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协议和在人社部门年检时的全体员工花名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八)申请购房补贴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税收完税证明》;按夫妻双方共有产权申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所有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实行“全年申报、季度发放”。每人每年可申报一次。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分别通过“太原市人才补助(贴)申报系统”注册并提交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自行下载打印《申请表》,本单位人员全部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可下载打印《花名表》。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工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三)审核。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审核。
(四)公示。各审核部门在本地政府官网对其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市人社局在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发放。补助(贴)直接发放到申请人人才联名卡。
(六)申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