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根据《四川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

2025年,全省拟建设不超过8个基地项目和不超过20个工作室项目。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各地、各部门可推荐基地和工作室候选项目分别不超过2个、3个。

省级基地和工作室候选项目原则上推荐市级基地和市级工作室,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地条件(见附件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技能领军人才)”“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技术能手”等称号,优先纳入省级工作室建设范围。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地各部门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头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提供相关资料,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函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内容应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同一项目不得同时通过属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报送,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材料复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进行复核,合格的进入项目评审。

(三)项目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定项目评审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会同相关省级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建议名单。

(四)项目确定。建议名单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务会研究确定,并联合财政厅等有关省级部门发文公布。

四、经费支持

对确定为基地项目和工作室项目的,分别按照300万元/个和3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一)省级基地:申请报告(申报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含对照申报条件量化指标的逐一说明和佐证材料);《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3,一式2份)。

(二)省级工作室:申请报告(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统一为“四川省+领办、创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及工作室主要成员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目标计划和佐证材料);《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2份)。

申报单位须同时提供(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见附件5、6)。

各地各部门请于8月31日18: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PDF以及Word和Excel版本)发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邮箱,一经报送不得更改,逾期发送的视为未申报。纸质版(2份)邮寄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相关表格盖章位置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涉密领域项目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报送,申报工作的计算机操作、数据存储等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要求;将信息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所在单位应对涉密(敏)人员材料进行脱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

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本次申报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请登录“四川省高技能人才管理子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9/gjnrc(操作指引见上述网址,技术咨询:邱洋17723837599),申报人、申报单位系统填写完成后,按要求导出相关数据,并打印纸质材料装订、盖章。推荐单位在申报系统中完成审核推荐后,签字盖章。按要求汇总整理材料,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董千海(职业能力建设处)

028-86110567

电子邮箱:scrszjc@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财政厅

张晓亮(社会保障处)

028-86725807

电子邮箱:772733593@q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附件:1.项目申报条件

2.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5.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

6.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7月23日

附件1

项目申报条件

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条件

一、管理能力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培训能力

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5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三、师资队伍

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院校类申报单位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校企合作

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资格条件:

应当是全省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创新能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一般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领衔一个3-15人专家团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水平)或技能等级,或相当于该水平的其他技能技艺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2.获得“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以上称号,掌握民间传统技能、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3.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技术能手”等称号,且仍在一线工作的,优先纳入省级工作室实施范围。

对综合条件特别突出的高技能人才或特别优秀的我省传统技艺传承人,其申报年龄条件可酌情放宽。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依托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依托职业院校建立工作室,职业院校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建有服务我省重点产业、特色行业的相关专业,且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程度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1.项目申报条件2.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3.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4.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5.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自评表6.四川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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