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市级财政投入“三农”项目储备工作,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发布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请按程序做好储备项目推荐上报工作。

附件:成都市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

成都市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

一、储备申报主体

成都市辖区范围内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二、储备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较高、建设内容明确、预期效益较好,能形成集体经营性资产,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能够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资金和用地指标。

(三)已入库项目,若建设条件、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储备申报。

(四)以往年度已申领本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补助标准

每个项目市级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四、建设内容(储备方向)

主要建设内容应为可以产生经营收益的集体经营性项目,包括:

1.新(改、扩)建经营场所;2.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施设备;3.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4.经营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5.其他可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性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支付土地租金、房屋租金、铺货等。

五、储备应用

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入库评审,成熟型项目纳入市局项目库管理。2026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原则上根据项目储备情况确定,支持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从储备库中择优产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广泛宣传。区(市)县要加大项目储备政策宣传,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了解储备项目要求,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有关要求建立县级项目储备库,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储备项目申报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区(市)县严格执行《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号)相关规定,严格项目入库评审和筛选申报,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把关,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编制等方面的指导,确保项目可实施、能落地、见效益。

(三)做好相关资料报送。各区(市)县择优推荐1-3个储备项目,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储备项目申报资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合经处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正式文件PDF电子档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放弃。

易枭

联系61883544

邮箱:923162693@qq.com

附件:1.XX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有关情况的报告(申报资料模板)

2.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储备项目评分细则(参考)

关于发布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

在线咨询

客服电话

服务热线:15281067168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微信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