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进工业兴区制造强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温府办规〔2024〕2号)第十四条方向三。
二、支持对象
区内第三方服务机构。
三、支持标准
按照第三方服务机构年度提供服务收入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
四、申报条件
1.区内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我区工业企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解决方案,且服务企业项目已成功实施,并经认定取得良好应用效果,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2.年度服务工业企业数量不低于3家,服务企业为非关联企业。
五、申报材料
(一)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二)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下载指南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三)带防伪二维码的专项审计报告(含咨询服务收入明细、发票汇总表);必备。
(四)服务企业成功实施且取得实效的佐证材料;必备。
(五)其它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3.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4.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六、政策咨询
成都市温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新经济和信息化推进科
联系方式:028-82720110
诚信申报承诺书新版(2025)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操作指南(温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