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材料首批次认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第十七条,拟开展新材料首批次认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在新都区;2024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的企业;申报年度内,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生态环境事件。

二、支持标准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都区新材料首批次认定项目奖励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得相关认定的证书或批复文件;

(四)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五)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另附PDF盖章扫描件一份)报送至新都区经信局环资科(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1404)。

李宁

联系028-89397595

五、其他事项

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附件:新都区新材料首批次认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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