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温府办规〔2024〕7号)第一条。
二、支持对象
对建筑业产值贡献大、增速快的企业,按信用评价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激励;对本措施施行后年建筑业产值首次迈入0.5亿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台阶的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15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三、支持标准
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到0.5亿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台阶的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15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本措施有效期内企业年度建筑业产值首次达到0.5亿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100亿元。
五、申报材料
(一)年度建筑业产值明细表(样表详见资料下载-附件)或项目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等可佐证产值完成的材料;必备。
(二)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六、其它说明
(一)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三)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咨询028-827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