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鼓励建筑业企业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奖励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温府办规〔2024〕7号)第九条。

二、支持对象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给予2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均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团队。

三、支持标准

1.承建项目获得国家级认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奖励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团队100万元。

2.承建项目获得省级认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奖励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团队50万元。

3.承建项目获得市级认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奖励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团队20万元。

4.承建项目获得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励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团队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企业承建项目获得相应安全文明施工类奖项(相应安全文明施工奖项文书或官方公告落款时间须在2024年1月14日之后)。

五、申报材料

1.获得的相应工程质量奖项文书及官方公告;必备。

2.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3.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下载指南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六、其它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3.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咨询028-82712333

附件:诚信申报承诺书新版(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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