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提交东湖高新区2022年双创孵化载体绩效评价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评价东湖高新区各双创孵化载体2022年绩效,进一步推动各双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现将补充提交东湖高新区2022双创孵化载体绩效评价申报材料通知如下:

1.本次补充提交申报材料对象为已在东湖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系统填报完整信息的双创孵化载体;

2.提交补充材料方式:申报单位登陆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系统在登录页面点击“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按钮,通过认证平台的“法人登录”进行登录。在“政策申报”→“申报总览”→“双创孵化载体绩效评价-补充材料”上传补充材料(已提交材料内容不重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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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交补充材料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09:00-2023年11月29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特此通知。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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