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成府函〔2019〕1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24〕7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米袋子”“菜篮子”强基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20〕50号)、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主要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小农户等主体。主体经营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法人或负责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
2.管理制度健全,生产档案记录规范,执行质量控制措施,全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年,运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至少录入生产批次50条、销售批次60条,开具附带追溯码合格证至少5000张,无虚假开具合格证行为。
(二)补助标准
给予开展追溯业务和开具有效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数量排名在前10名的生产主体相应奖励补助(附件1)。
(三)申报资料
1.奖补资金申请书(附件2)。
2.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截图、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数量截图(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系统或国家<省级>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数据为准。
3.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4.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本区种养大户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5.征信查询证明材料。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24年1月1日-11月10日。
三、申报及审定程序
(一)各镇(街道)于2024年11月10日将辖区内生产主体追湖业务、合格证开具情况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将排名情况反馈至各镇(街道),再组织相关主体进行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准备申报资料一份,由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在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区农业农村局收集、汇总申报资料后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核实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对申报对象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属实的,取消本次申报补贴。对申报对象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充分宣传发动。要积极组织开展好申报工作,及时将本指南宣传到每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避免因宣传不到位、通知不及时导致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因不
知晓、不及时而遗误申报的情况发生。
(二)认真履职尽责。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坚决杜绝打擦边球、弄虚作假、矛盾上缴等的发生,原则上各镇(街道)报送的申报项目应是初审合格,没有明显问题和疑问的项目,对在审定过程中发现的存在明显问题仍申报的项目要按规定,相关镇(街道)要做出书面说明。
(三)加强沟通联系。奖补资金实行“以奖代补”,采取“事后补贴”的方式,为避免差错,提高工作效率,请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与区农业农村局农质科及时沟通、衔接(联系人:谢波,联系电话:028-83046140)。
附件:
1.2024年开展追溯业务、开具合格证奖补标准
2.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补助(奖励)申请书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