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农业园区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内国有平台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现将《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农业园区储备项目的通知》印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于2024年7月4日(周四)17:00时前,将加盖公章的单个项目建议书通过协同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产业科(华金大道三段159号农科大厦10楼1015)。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农业园区储备项目的通知

企业补贴政策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周言覃;联系电话:60304024)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农业园区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有效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助推现代农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现收集2025年现代农业园区储备项目。

一、储备方向

(一)基地建设。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市县四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立足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实际,做大做强产业规模,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设施装备。重点立足补齐产业链短板,建立健全提升主导产业能级的现代化生产性公益性基础设施和装备,建立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体系。

(三)融合发展。支持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产业生态圈,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城乡融合、要素融合。

(四)科技支撑。支持打造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和成果转化,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智慧化、数字化农业园区。

(五)主体培育。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培育建设,积极推进经营模式、分配形式等利益联结新机制创新示范。

二、实施主体

各镇(街道)、区内国有平台公司、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三、建设布局

项目储备范围为我区布局建设的各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

四、补助标准

(一)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资金。原则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主体项目总投资的30%,对单个企业的支持不超过奖补资金总规模的20%。

(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资金。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对于非公益性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且不超过项目所在园区当年市级园区奖补资金总规模的30%。

储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只能在省级、市级资金中二选一。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发放人员补贴、购置办公用品等与建设无关的支出。

此函。

附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储备项目建议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储备项目建议书

(参考模板)

一、项目摘要。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联系电话。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细说明符合选建要求的情况,包括项目产业发展现状,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三、项目建设目标。主要包括项目的建设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建成后要达到的业务能力目标,项目具体建设的工程技术、工艺技术、质量水平、展示示范功能等目标,尽量采用量化指标表述。

四、项目拟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的法人性质和管理体制,人员数量及技术水平,已拥有的建筑设施、配套仪器设备以及用地情况(租用土地及期限),开展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与相关农业科研单位开展的合作,近几年承担建设的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近几年年度工作运行费用的结构和总量。

五、项目地点选择分析。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能否满足项目功能,是否与当地建设规划、建设用地、资源约束条件衔接一致,直观准确描述展示示范用地、拟改造房屋的现状、选址原则及用地落实情况,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

六、项目建设内容。要逐项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汇总。明确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投资筹措方案。

八、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期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能、运行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同时要对运行费用进行分析,估算项目建成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的成本费用,并提出解决所需费用的合理方式方法。

九、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用地、规划、环保等要件落实情况。项目园区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要求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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