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
《成都市青羊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奖励办法》已经区政府第八届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推进“人文青羊 航空新城”建设,聚焦产业建圈强链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招商活力、凝聚招商力量、扩大有效投资、深化对外开放,结合当前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制订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2023年5月区投促局启动了《成都市青羊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起草工作。在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企业代表、专家等多方意见,修改完善《奖励办法》。起草过程中,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并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最终形成《奖励办法》。
三、主要内容
《奖励办法》主要有奖励对象、符合条件的项目及人才认定、鼓励引进的奖励类型及标准、鼓励开展委托招商等4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奖励对象
依法合规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人才引入青羊区的引进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条件的项目及人才认定
原则上项目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应在青羊区,项目、人才经分级分类认定。
(三)鼓励引进的奖励类型及标准
明确“注册登记奖”、“市外、境外资金到位奖”、“‘上规上限’奖”、“综合贡献奖”、“招才引智奖”等5个类型的奖励标准;明确同一类型奖励按就高原则享受,不同类型奖励可叠加享受。
1.注册登记奖,含央企、5类500强、上市公司、专精特新企业、银证保机构等投资的项目,分类分级给予引进人最低3万元、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2.市外、境外资金到位奖,一是对境内市外实际到位内资以及引进固定资产投资给予奖励;二是针对境外投资,按照年度累计到位金额给予奖励。
3.“上规上限”奖,招引3年内实现工业“上规”或1年内实现建筑业、服务业“上规上限”项目的给予奖励。
4.综合贡献奖,招引2年内对区域经济社会有较大贡献项目的给予奖励。
5.招才引智奖,对招引国家级科研科创平台、市级双招双引项目、重点及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给予奖励。
(四)鼓励开展委托招商
本办法明确鼓励区内目标单位与有资源的中介机构开展委托招商。
四、政策措施的特点、亮点
一是注重政策的目标导向。《奖励办法》目标鲜明、重点突出,以高能级、高质量项目及高层次人才为导向,积极鼓励社会资源、中介机构等社会各界为青羊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扎实推动区域产业建圈强链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注重政策的竞争优势。《奖励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吸收借鉴了先进地区和兄弟城区的经验做法,学习参考相关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并横向对比了其他“5+2”中心城区的奖励标准和力度,覆盖较广、门槛适度、力度较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是注重政策的持续性。《奖励办法》制订前,调研相关部门街道,对原《成都市青羊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成青府办〔2020〕15号)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对执行效果较好的条款在此次政策修订中优化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