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府发〔2020〕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成华区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经区政府第 73 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
成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及市稳定经济运行20条措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设立1亿元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加大防疫投入、降低运行成本、扩大生产经营、缓解资金压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加大防疫投入
(一)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复工。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在2020年2月底前达到复工(开工)条件并启动建设的,分别给予项目业主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贴或防疫物资支持,2020年3月15日前达到复工(开工)条件并启动建设的给予上述补贴的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2020年2月25日前达到条件复工生产经营和在疫情防控期间一直正常营业的,按企业防疫设施和物资投入资金总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住建交局、区财政局)
申报流程:企业向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初审→报相关区级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拨付至企业。
联系人(区发改局):张宇
联系电话:84366322,18608035825
邮箱:392007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