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新产品研发单位的全资或控股,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2)新产品项目是指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对产业带动有积极作用、我市重点产业链缺失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产品。
(3)项目研发完成期在申报年度前2个自然年度内的非更新升级类新产品,并已在蓉投建新的生产线。
(4)其他:该项目未获得我市其他财政资金支持;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支持力度
企业将市外研发的新产品投入我市生产,按照不超过新产品研发经费投入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研发补助。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关键技术突破、核心环节落地、产业带动提升等情况,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申报材料
(1)市外新产品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申报书(含项目计划表)(附件2)。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3)研发项目的立项报告。
(4)产品生产需要批准的,相关的批准许可证。
(5)新产品项目研发投入明细表、研发支出明细账,研发支出会计凭证、研发支出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金额较大的研发用的设备照片。
(6)新产品项目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如项目申报时还未出审计报告,可暂时提供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后补)。
(7)新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相关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8)项目关键技术突破、核心环节落地、产业带动提升等证明材料。
(9)项目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明细表。
(10)企业出具的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