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的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领条件 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特别提醒: (1)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如同时符合两项政策,企业可选择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一项,审核通过后不可再更改选择和申领享受另一项政策。 (2)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按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缴费时间确认。 (3)2024年以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申领补贴的企业职工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5年以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申领补贴的企业职工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毕业时间以教育部门提供为准。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4)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就业前处于失业登记有效状态。 ②企业招用时年龄为满16岁到24岁(含满16岁或24岁当月)。 (5)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6)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享受。 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
办理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未申报的参保企业,视作放弃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并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