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

申报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传承义务;

(二)必须是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

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三)在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

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二、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范围

推荐申报相关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稳慎认定、优中选优、循序渐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着

力解决部分国家、省、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侧

重考虑从目前没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国家、省、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

承人总体年龄较大的国家、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推荐申报。

对于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应在相关项目的保护传承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广

泛认可。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三、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表。(见文末附件1

(二)推荐申报片。(具体要求见文末附件2)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本一律以A4纸印制并胶装,一式三份,装入蓝色档

案盒中,并有详细明确的题签。申报资料电子版存储于U盘,每个申报人一个U盘(包含申报文

本、原始图片、申报视频等),粘贴在纸质文本封三°的位置。所有材料于2025930日前

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逾期不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

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地址:通道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宣传文化中心四楼4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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