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
申报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传承义务;
(二)必须是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
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三)在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
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二、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范围
推荐申报相关工作要突出目标导向,稳慎认定、优中选优、循序渐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着
力解决部分国家、省、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队伍老化等问题,侧
重考虑从目前没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国家、省、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和市级非遗代表性传
承人总体年龄较大的国家、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推荐申报。
对于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应在相关项目的保护传承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广
泛认可。从事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推荐申报。
三、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表。(见文末附件1)
(二)推荐申报片。(具体要求见文末附件2)
(三)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本一律以A4纸印制并胶装,一式三份,装入蓝色档
案盒中,并有详细明确的题签。申报资料电子版存储于U盘,每个申报人一个U盘(包含申报文
本、原始图片、申报视频等),粘贴在纸质文本封三°的位置。所有材料于2025年9月30日前
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逾期不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推荐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授徒传艺和掌握核心技能艺能情况,确保真
实准确,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地址:通道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宣传文化中心四楼4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