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支持创新创业载体提质增效

一、申报项目

支持创新创业载体提质增效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s://www.wenjiang.gov.cn)下滑点击“企业服务”栏目,或直接登录“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wenjiang.gov.cn/service/)“政策申报”栏目,按项目详情要求进行申报。

三、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4日,逾期未申报不再受理。

四、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温府办规〔2024〕1号)中支持创新载体建设第二条“创新创业载体提质增效”。

五、支持对象

已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每年按照新增企业数量、入驻企业年度销售收入、获得专业股权投资机构融资额、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上规入库企业数量、入驻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年度对地方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评比,最终获评优秀的创新创业载体。

六、支持标准

给予获评优秀的创新创业载体最高100万元激励,其中运营激励最高50万元,入孵企业补贴最高50万元。

支持类型

综合考核得分

提质增效激励



运营激励

入孵企业

补贴

众创空间

80-100

5万元+(综合考核得分-80分)×1万元

最高20万元(入孵企业补贴不超过实际支付租赁金额,租金单价最高不超过35/平方米,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且享受补贴的入孵企业不超过5家。)

孵化器

(加速器)

80-100

20万元+(综合考核得分-80分)×1.5万元

最高50万元(入孵企业补贴不超过实际支付租赁金额,租金单价最高不超过35/平方米,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且享受补贴的入孵企业不超过10家。)

七、申报条件

(一)支持对象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且认定后运营时间满12个月。

(二)申报单位为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营主体,场地申报时须保有三年以上场地使用期限。

(三)入孵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创新创业载体内入孵不超过48个月的企业。

八、申报材料

(一)区级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及考核文件; 必备。

(二)提供入孵企业的租赁合同、收款凭证、票据及支付凭证;必备。

(三)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必备。

(四)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下载指南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五)其它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主体通过温江区智慧企业服务平台,按照政策申报通知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4、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九、政策咨询电话

区科学技术局(创新创业服务科)咨询028-82744546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都市温江区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9月4日

诚信申报承诺书新版(2025).pdf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操作指南(温江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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