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支持人力资源机构集聚

一、政策依据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委办〔2024〕8号)第十条支持方向一。

二、支持对象

在温新落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支持标准

(一)对已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温江落地项目公司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龙头骨干企业、诚信示范机构在温江落地项目公司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满足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奖励)。

(二)根据机构协助招才引智、人才培养、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等情况给予其初期发展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机构在温人力资源服务营业收入的1%,奖励期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奖励标准和考评方式以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三)每家机构每年获取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本政策实施期间在温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投运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二)与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或相关单位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三)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五、申报材料

(一)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必备;

(二)企业营业执照,必备;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必备;

(四)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项目投资协议及履约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花名册及入职后社保参保缴费凭证,必备;

(五)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龙头骨干企业、诚信示范机构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据实提供;

(六)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六、其它说明

(一)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二)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本政策实施期间指2024年3月29日—2026年3月28日。

七、集中申报时间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7月16日

八、政策咨询

温江区人社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联系028-82761006

温江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028-82668986

附件:诚信申报承诺书新版(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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