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鼓励企业带资进组联合高校开展产学研攻关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温府办规〔2024〕1号)第一条第三款支持方向一。

(二)支持对象

按照文件内容,企业“带资进组”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并转化形成产品的。

(三)支持标准

按照上年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类合同成交实际到账额的10%给予最高20万元激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企业“带资进组”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上年度并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类合同,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且已完成技术合同备案。

2.相关合作已经转化形成产品。

(五)申报材料

1.上年度盖公章的企业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类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实际到账金额发票。

2.合作已形成产品的证明【可采用产品销售合同(必须,有销售是区别于样机、样品的关键)、新产品证书、新产品检测报告、新产品鉴定验收证书、新产品查新报告、新产品销售证明、生产登记批准书等证明】。

3.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六)其他说明

1.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7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3.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咨询028-8264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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