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加快建设人才工作先行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十条政策措施》(温委办〔2024〕8号)第十条方向三。
二、支持对象
推荐引进的人才三年内通过温江区申报入选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的机构或个人。
三、支持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的推荐机构或个人最高20万元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及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
奖励金额:20万元。
(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以外)及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以外)
奖励金额:15万元。
(三)天府峨眉计划
奖励金额:10万元。
(四)蓉漂计划
奖励金额:8万元。
(五)天府青城计划
奖励金额:5万元。
(六)蓉城英才计划、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奖励金额:3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机构或个人(不局限在温)在本政策实施期间推荐引进的对象来温创新创业并于3年内通过温江区申报入选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
(二)推荐引进的对象在温就业创业90日内、申报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前,完成向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备案。
五、申报材料
(一)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二)引荐主体及引荐对象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及有效签证等;必备。
(三)引荐对象入选计划认定文件或证书;必备。
(四)引荐对象工作证明材料: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才为法定代表人的,若无劳动合同,可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用人单位连续12个月为其发放工资薪金的银行流水(或其他能够证明用人单位为人才发放工资薪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必备。
(五)备案通过的推荐人才登记情况表(详见资料下载-附件); 必备。
六、其它说明
(一)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三)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本政策实施期间是指:2024年3月29日—2026年3月28日。
(五)本政策条款由引荐主体在线申报(引荐主体为个人的需委托引荐对象所在单位代为申报)。
(六)通过温江区申报入选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指由温江区级部门推荐,或申报人才所在用人单位为(工商)注册登记、税收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均在温江区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七、政策咨询
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联系028-82668986
八、适用对象:四川省成都温江区
九、集中申报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10月15日。
诚信申报承诺书新版(2025)成都市温江区推荐人才登记备案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