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鼓励建筑业企业创新发展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温府办规〔2024〕7号)第八条。

二、支持对象

企业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一、二等级奖项的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第一等级奖项的给予15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工法完成单位的给予10万元奖励;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三、支持标准

(一)企业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一、二等级奖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二)企业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第一等级奖项,奖励15万元。

(三)企业获评国家级工法完成单位,奖励10万元。

(四)企业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奖”,奖励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企业承建项目获得相应工程质量类奖项(相应工程质量奖项文书或官方公告落款时间须在2024年1月14日之后)。

五、申报材料

(一)获得的相应科学技术奖项文书及官方公告;必备。

(二)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三)近三年完整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下载指南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六、其它说明

(一)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三)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七、政策咨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咨询028-82712333

附件:诚信申报承诺书新版(2025)附件: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操作指南(温江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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