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金融机构发放首次贷款奖励

一、政策依据

《成都市温江区推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温府发〔2024〕21号)第九条。

二、支持对象

在温江区的银行机构。

三、支持标准

按年度首次贷款发放额的1%,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条件

银行机构向温江区内无贷款记录企业发放首次贷款。

五、申报材料

(一)首贷企业征信报告;必备。

(二)诚信申报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附件);必备。

六、其它说明

(一)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8日-2025年8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因审计需要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纸质原件。材料须真实有效,请上传清晰完整加盖企业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三)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如遇省市区相同政策条款,申报主体优先按上级政策申报,若区级奖励高于上级奖励,予以补足差额。

七、政策咨询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028—82668579。

诚信申报承诺书新版(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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