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征范围有哪些

问:增值税免征范围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 避孕药品和用具;
  • 古旧图书;
  •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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