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专板挂牌条件
一、企业主体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省级以上工信部门评价或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
其它符合专精特新发展要求或具有相应潜力的企业1234。
二、企业性质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1234。
三、业绩条件
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最近两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超过4000万元且最近一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超过4000万元且最近两年营收增速不低于15%;
近3年获得股权融资累计实缴总额10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估值超过1亿元1234。
四、规范要求条件
推荐挂牌企业应治理机制健全;
财务管理规范;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