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利好小微企业 所得税优惠扩围
发布时间:2024-12-06 11:01浏览:88
近年来,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013年8月1日,国家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财政部称,这将为超过600万家小微企业带来实惠,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国家工商局日前发布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显示,小型微型企业占全国各类企业比重达到94.15%,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报告称,目前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安置新增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尽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频出,但一些小微企业仍难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湖北省黄冈市某镇的一家小规模印刷厂陈老板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该厂缴纳3%的营业税,当地税务局要求,即使工厂每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也要按照2万元的最低额缴纳600元的税收。而超过2万元,则按照实际销售额缴纳相应税收。陈老板透露,台面上厂里销售额的确每月不超过2万元,但如果算上私人交易(不需要开增值税发票),也就是没有纳税的销售额,肯定超过2万元。而地税局也深谙此道,所以出了上述对策。陈老板称上述现象在当地很普遍。小微企业所得税减税空间 在外界看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的“国九条”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负,给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国九条”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提出,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微企业。 其中,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体现在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另外,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在营业税方面,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的幅度提高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此前为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提高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此前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对小微企业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将直接缓解这类企业生存难的状况,相信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业内人士分析说。 据接近财政部人士透露,财政部正在对全国的小微企业现况进行调研,不久将会有新的扶持政策颁布。 从10月中旬开始,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王建翔与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广东、福建等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后表示,加工制造业的微小企业利润率已特别低,各个环节的成本上升正在给传统行业造成很大的压力。他认为,“当前仍然有减税的政策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