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条件、流程、材料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如果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1、申报主体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和科研场所均在长沙市域范围内,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 2、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中试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设备原值500万元(含)以上; 3、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的人才队伍。中试基地专职人员10名(含)以上,其中专职技术人员5名(含)以上,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50%(含)以上;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科研诚信记录、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具有中试服务经验的依托单位,需有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服务合同,且已在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登记;新建中试基地需契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和规划布局,依托单位需具有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经验; 6、建立中试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5个(含)以上。鼓励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立项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重点研发、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科技计划项目优先进入中试项目库。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的,中试项目入库时应具有中试可行性方案,包括理论研究基础和中试熟化开发实施方案。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中试项目入库时应具有入库项目企业委托合同和中试可行性方案; 7、优先支持服务于长沙重点产业的中试基地; 8、建设运营主体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法人代表无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表》,并提交附件材料。 (二)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项目,并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一式两份邮寄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中试基地认定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附件),经推荐单位签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二)申报材料包含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表、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自评报告(见本通知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托单位运营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等)、高企证书、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合作单位协议、中试基地营业收入证明、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签字盖章)、其他必要附件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以上是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条件、流程、材料相关内容,湖南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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