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公司是指承担建设工程的全部或者主要部分的施工任务,并对其承担的施工任务负责的企业。施工总承包公司在建设工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其资质、信誉、能力等都受到了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如果施工总承包公司需要变更其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就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一、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程序
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施工总承包公司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变更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果审查通过,原发证机关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并将变更后的施工总承包公司信息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如果审查不通过,原发证机关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总承包公司,并说明不予变更的理由。二、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材料
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材料根据不同的变更事项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一)基本材料
基本材料是指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通用材料,无论变更什么事项,都需要提交的材料。基本材料包括:
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申请表。该表格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施工总承包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该副本应当为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总承包公司的资质证书副本。该副本应当为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总承包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该副本应当为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总承包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该副本应当为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总承包公司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该副本应当为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总承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该证明应当为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施工总承包公司的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该文件应当由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证明施工总承包公司的变更事项已经合法有效。(二)特殊材料
特殊材料是指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特定材料,根据不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特殊材料包括:
如果变更名称,还需要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变更法定代表人,还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如果变更注册资本,还需要提交注册资本的出资证明。如果变更股东,还需要提交股东的出资证明和股权转让协议。如果变更住所,还需要提交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如果变更经营范围,还需要提交经营范围的核准文件。三、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注意事项
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申请,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公司本人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不得伪造、隐瞒、过期。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事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得误导或者欺骗他人。施工总承包公司变更的过程,应当遵守原发证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不得妨碍或者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