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补汇编!2024年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政策及申报流程须知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政策及申报流程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如果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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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总则

为加快转型、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尽早实现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打造千亿级产业,建设国家级园区的宏伟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政策,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

1、本办法适用于依法登记注册在园区范围内(包括青竹湖镇、沙坪街道、秀峰街道、捞刀河街道、新港街道内纳入统计范围内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独立核算、诚信纳税的企业;

2、为提高园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升级,本办法适用于经营范围切实合乎园区产业规划和布局,在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无违法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不适用于被淘汰和限期搬迁出区的企业;

3、本办法所指的专利申请地址须在园区范围内。

第三条奖励范围

科技创新、专利授权、创品牌奖励及知识产权工作配套奖励。

第四条科技创新奖励

1、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分层级一次性奖励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首次获批或新入驻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技研发专项经费10万元奖励;

3、对园区新认定的5A、4A、3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4、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经相关成果鉴定,有国家、省级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必要的验证和生产许可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

第五条专利授权奖励

1、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按5千元件标准补助。

2、对首次发明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3、企业依照《专利合作条约》(PCT)规定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审查报告)后按1千元件标准补助;通过PCT途径申请并获得欧、美、日、韩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后追加补助1万元件(同一专利在上述多个国家或地区授权的最多补助三次)。

第六条创品牌奖励

1、对首次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

2、对首次荣获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第七条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工作配套奖励

1、对被评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者示范企业的,当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2、企业以自有专利获得质押贷款的,按实际发生的评估费用给予1至5万元补助。

对同一家企业上述补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申请专利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1、《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省、市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称产品认定证书、审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PCT国际检索报告(或国际审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奖励审批与发放

1、申报时间:奖励项目应在具备获奖条件的当年11月31日前向产业发展局提出申请;

2、审批流程:由产业发展局会同园区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3、兑现时间:对符合上述规定的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奖励项目原则上在次年1月份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兑现。

第十条申请人应支持园区产业经济发展,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园区有权收回全部奖励资金,并将取消两年奖励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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