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3年开展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安排,现就上半年对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5月28日至7月15日,按年度计划本次抽查对象为工程监理企业,按照企业总数量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市建筑质监站具体实施,以随机方式从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执法人员库中,对应每个抽查对象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监理企业注册人员和业绩是否符合相应资质要求;
2.授权的见证人员是否实名认证且通过能力评价,是否按检测信息化要求开展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3.抽查的现场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实施见证,是否在取样、制样、养护、送检的见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发现施工单位违规委托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节能材料和墙体材料等生产厂家代为制作样品等行为而不予制止和报告;
4.监理企业和注册监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禁止的其它行为;
5.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监理履职情况;
6.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
四、检查程序及要求
1.确定检查对象。通过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检查批次、检查内容、企业数量等基本情况。
2.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做好抽查记录并由监理企业或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3.登记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表完成抽查内容后应及时将抽查情况录入双随机抽查平台实行电子化管理。检查完毕后检查表、整改意见单及回复等检查资料按规定存档。
4.公布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通过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另行公布。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