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申请设立交通设施工程公司,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申请设立交通设施工程公司的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人应当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
(二)具有相应的注册资本申请设立交通设施工程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根据不同的资质等级,注册资本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申请设立交通设施工程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的标准如下表所示:
| 资质等级 | 注册资本(万元) |
申请人应当提供公司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文件,证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实缴或者足额到位。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设立交通设施工程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规模。根据不同的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申请设立交通设施工程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体的标准如下表所示:
| 资质等级 | 高级职称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人) | 中级职称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人) | 初级职称或者三级注册建造师(人) |
申请人应当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文件,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水平符合要求。
(四)具有相应的业绩和信誉申请设立交通设施工程公司的业绩和信誉应当体现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社会责任,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良好发展。根据不同的资质等级,业绩和信誉的要求也不同。一般来说,申请设立交通设施工程公司的业绩和信誉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在近三年内,完成了与申请资质等级相当或者更高的交通设施工程项目,且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合同履行等方面无重大问题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在近三年内,无因质量、安全、环境、诚信等方面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事故或者事件,无被吊销或者撤销资质、被列入失信名单、被暂停或者限制承揽业务等行政处罚或者市场禁入措施;在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不善、资金困难、债务违约等原因导致破产、重整、清算、停业、解散等情形,无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支付赔偿金、罚款等金额超过注册资本10%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