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南京市在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向企业申请人颁发了全市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标志着南京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面实施。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领取者贺超兵非常自豪地表示,今天是个好日子,作为全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受益第一人,还得到了市长亲手颁照的殊荣,他十分感动:“以前企业在办理“三证”时要跑三四个窗口,要拿好几套材料,向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重复提交,现在三证合一改革真的方便企业,一个窗口搞定,只需要提交一份资料,而且工商部门登记效率这么高,企业是省时、省事又省心。”
市工商局局长王海宏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前期工作的充分准备基础上,我市今日起正式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本次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包括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但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实施范围。改革实施后,将原来的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开公司办理流程精简、成本降低,办事变得更加方便,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本次制度实施的过渡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在过渡期内,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相关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南京市工商局一直都走在改革前列,据市工商局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刘森介绍,早在去年,我市就开始在“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尝试。2014年7月份在市政务中心首先实施了“多证联办”的登记制度(“多证联办”指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刻制备案四个事项的“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联合办理”),并于12月份在全市各政务中心均实现了“多证联办”。该项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提高了行政效能,至今全市已有2万多家企业通过“多证联办”体验了改革带来的登记便利化。今年,国务院决定实施“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改革后,我市在实施“多证联办”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积极做好系统对接、窗口调整、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

刘森副局长表示,作为“三证合一”改革的牵头部门和主要实施部门,工商部门将做好三项工作,加快推进改革。一是加强培训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各级工商部门落实改革要求;三是制定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办法,包括抽查、建立诚信制度等等,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切实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徐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