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冷藏集装箱终端设备技术指南》的通知

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部规划研究院、部科学研究院、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4〕46号)精神,推动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冷藏集装箱港航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交办水函〔2024〕675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冷藏集装箱港航服务品质,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智能冷藏集装箱终端设备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企业政策2024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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