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14号)。具体相关政策政策家梳理如下:
一、享受主体
本公告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二、优惠内容
对于聘用以上退伍军人的企业,可按750元/月/人给予退伍军人退税补贴,最多补贴三年(即合计最高退税27000元)。
以10名退伍军人为例,按750元/月/人可减扣10人*750=7500元,共计可按标准减扣三年,即7500元/月*36=27万元,因员工流动大致以7成计算,预计可补贴19万元左右(具体以实际申报和审核通过为准)
三、申报时间
政策全年受理,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