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2024年1-11月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互联网企业,且纳入统计主管部门一套表系统的规模以上企业;(二)2024年9-11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65)营业收入增速目标达到27%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行业代码64)营业收入增速目标达到22.5%以上;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5%的误差范围内;

(四)申报单位在2024年度及以前依法注册且纳统;
(五)申报前需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扶持标准
对符合本申请指南增产增效项目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2024年9-11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1%再乘以折扣率(折扣率=中类行业增加值率/大类行业增加值率)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对经核算奖励金额不足2万元的企业,不予奖励。
注:实际获得奖励资金金额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