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上年度贷款本息结清后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
(三)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四)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五)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二、项目扶持标准
1.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上年度贷款本息结清后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
(三)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四)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五)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二、项目扶持标准
1.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
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