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对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2024、2024年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2024年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拟于2025年开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待定)。
(三)已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项目、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的不进行重复资助。
三、申报时限
2024年5月16日-5月31日。
一、支持内容
对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2024、2024年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2024年认定为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拟于2025年开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待定)。
(三)已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项目、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的不进行重复资助。
三、申报时限
2024年5月16日-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