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开始5月16日前抓紧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现就企业关注的重点,梳理申报有关要点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起,以下为申报时间安排。

政策补贴

【第一批】

提交网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

【第二批】

提交网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

【第三批】

提交网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企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5、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 2018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8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三) 2019年、2020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登记。(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二)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三)地市科技部门审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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