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深圳福田佛山南海重磅出台惠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各市区陆续出台“硬核”政策,帮助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全力支持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与企业一道共渡难关。

1.应急保障方面:对2020年2月10日前复工生产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企业新购设备在2月10日前开展前述生产活动的,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对疫情期间正常供应应急保障物资的大型超市门店、大型B2C零售电商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生产保障方面:搭建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与需求采购对接平台,保障复工企业优先采购急需的防疫物资,开展免费配送服务,优先安排病毒筛查检测,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2019年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骨干工业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政策2024

3.攻关奖励方面: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治疗药物、为抗击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采用前资助方式进行配套支持,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项目,分别给予100%、70%、50%的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4.金融纾困方面:积极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5.投产奖励方面:对2020年第一季度新入统的生产性投产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租金减免方面:对租用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2个月房租。

7.稳岗就业方面: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按其上年度获得稳岗补贴金额的5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中小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岗前培训补助。为中小企业介绍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

8.创新扶持方面:鼓励孵化器(区级以上)减免企业租金,对疫情期间累计减免企业租金超过1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给予表彰。

1.租金减免支持: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同时,鼓励区内业主减免租金,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2.生产经营支持:对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3.贷款贴息支持: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

4.融资支持: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新增贷款或对到期的贷款予以续贷或展期,协助企业渡过难关或帮助企业实现平稳发展的,在2020年金融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并在本年度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

5.贷款保证保险支持:鼓励辖区保险机构对符合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贷款保证保险,协助辖区企业得到银行贷款的,对保险机构发生的风险予以最高50%的补偿,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核心人才支持: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抗击疫情、坚持创新创业,为企业核心员工购买“核心人才综合险”的,在《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中“科技保险支持”支持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0万元额度的保险费用支持。

7.攻关项目支持: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劳动用工支持: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社保支出,按照其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9.招工支持: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

10.服务支持:与深圳市贸促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集中收集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的需求,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11.叠加配套支持: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佛山南海区正式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十五条政策意见》,包括在稳定企业经营、加大融资支持、稳定职工队伍、降低企业负担、保障防疫物资等方面出台15条政策意见。

在舒缓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方面:扩大现有南海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子基金规模至5亿元;降低中小企业申报准入门槛,将规上工业企业、小升规后备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纳入风险补偿基金扶持企业库;放宽贷款使用范围,除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外均可使用;扩大现有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规模至6亿元,减免企业资金使用费等。

在稳定职工队伍方面: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和法定年节假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降低企业负担方面:对承租区、镇两级国有(含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物业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因疫情影响,导致中小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重点满足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资金需求,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对疫情期间以一般贸易、跨境电商方式进口防控防疫所需的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的企业,按不超过其进口额的10%给予支持,单一企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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