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0万元东湖高新区第八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区级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启动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4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展第八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区级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对当年首次获得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政策2024

二、申报条件

1.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确定的第八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且为首次获评。

三、申报资料

1.东湖高新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批复文件复印件;

4.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5.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

四、申报受理

请申报第八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区级专项奖励资金的企业于2024828日(三)下午17:30前向我局提交《东湖高新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纸质版一份(胶装成册、盖公章及骑缝章)、电子版一份(加盖公章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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