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2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形成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并签名确认;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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