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渡口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渡科文〔2024〕10号)、《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大渡口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渡科发〔2024〕15号)、《大渡口区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经申报、初审、专家评审、局长(主席)办公会和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入库52家企业。现对入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3日—11月2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