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114号)和《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1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4年度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资助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各相关企业自愿申报,同时需接受相关部门(第三方机构)核查。
(二)按时申报原则。企业过期未申报导致未能享受到政策资助的责任自负。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
(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县政府审定;
(五)公示无异议后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