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攻关项目征集指南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川经信环资〔2024〕158号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部署,加快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涉及资金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企业政策2024

按照“政策引领、突出重点、体现差异、强化绩效”的工作原则,重点围绕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支撑、清洁能源应用等产业(产业范围具体参照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及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方案》),组织推荐一批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项目、节能降碳项目、绿色园区(低碳化、循环化改造)、绿色工厂(低碳化、循环化改造)、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揭榜任务攻关项目、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首台(套)推广应用、高成长性优质企业股权投资、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补助项目等,发挥清洁能源优势,加快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向

(一)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采取“赛马”方式遴选10个“四川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由省级财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连续3年、分三批进行梯度支持,每个园区最高1.5亿元,全程绩效评估、动态跟踪管理。纳入培育首年平行支持,每个园区安排5000万元,第二、三年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差异化支持,单笔最高5000万元。

(二)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项目。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国内行业排名前十企业在川投资的新建项目,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核心配套企业在川投资的新建项目,支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

(三)节能降碳项目。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等节能项目以及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培育等项目,鼓励5G、数据中心等开展节能技术改造。

(四)绿色园区(低碳化、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现有国家和省级绿色园区以能源利用、低碳环保、产业结构、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等为主要内容,以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重点项目为支撑,组织开展绿色园区低碳化、循环化改造,形成一批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模式。

(五)绿色工厂(低碳化、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现有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围绕工厂管理精细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工艺清洁化、制造流程智能化等,以工厂绿色、低碳、循环改造重点项目为支撑,组织开展绿色工厂低碳化、循环化改造,形成一批工厂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模式。

(六)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攻关项目。聚焦我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领域短板瓶颈问题和行业现实需求,通过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商业化应用,实施一批面向社会公益性、行业共性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研制项目。

(七)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补助。鼓励绿色低碳优势产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重大产业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推进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提升产业核心技术竞争力。

(八)首台(套)推广应用。落实首台(套)支持政策,支持清洁能源装备、节能环保装备产品推广应用。

(九)高成长性优质企业股权投资项目。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股权投资、阶段性持有、适时退出的方式,探索一条介于资金无偿补助与市场化基金投资的新路径,助力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壮大。

(十)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补助项目。重点支持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枢纽节点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内,新建电能利用效率(PUE)低于1.25的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征集指南选择申报类型,准备资金申请报告。本通知附件中未涉及支持方向申报工作另行组织实施。

(二)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扩权试点县(市)推荐项目同步报送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履行属地责任。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相关要求,正式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的项目,需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主体责任,并书面出具申报资料真实合规性承诺。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

(三)严格申报纪律。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实等申报组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四)申报截止时间。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方式: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方向三、四、五)028-86265297

产业园区处(方向一)028-86266867

技术改造处(方向二)028-86265712

技术创新处(方向六、七)028-86265730

装备工业处(方向八)028-86264841

企业处(方向九)028-86265962

大数据与信息化处(方向十)028-86261398

财政厅联系方式:

经济建设处028-86725527

附件:

1.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征集指南

2.节能降碳项目征集指南

3.绿色园区(低碳化、循环化改造)征集指南

4.绿色工厂(低碳化、循环化改造)征集指南

5.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攻关项目征集指南

6.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补助征集指南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8月4日

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攻关项目征集指南

一、支持方向

支持研发投入高、市场前景好、研发能力强的行业重点企业,聚焦我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领域短板瓶颈问题和行业现实需求,以攻关破解行业瓶颈“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亟需共性技术为重点,通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商业化应用,实施一批面向社会公益性、行业共性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制项目,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对接。

二、支持方式

采用揭榜制形式,由经济和信息化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行业共性技术短板和需求。经论证遴选后,对行业技术难题和重大技术需求进行张榜公布,并由省内符合条件且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企业(或企业牵头的联合体)进行揭榜攻关(具体榜单内容另行通知)。

三、项目揭榜方条件

揭榜单位应具有省内承担该项目研究开发条件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企业牵头的联合体单位。对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企业须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项目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权责和具体任务分工等。

1.每个揭榜申请牵头企业同一时间段限申请一项揭榜任务,项目在未完成验收评价前,不能再次牵头申请揭榜任务。单个榜单领域中榜企业(或企业牵头的联合体)原则上只有1家。

2.揭榜申请牵头企业主营业务与榜单研究内容所属领域一致,在拟揭榜的技术领域具备良好研发基础、研发能力、研发团队、成果转化能力和组织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提供所需的资金、项目建设用地等基本要素保障,能够针对榜单项目需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实施路线和项目建设方案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可行性方案。

3.揭榜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单位)依法经营,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4.项目具备实施所需的技术、场地、人力资源以及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建设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前期已投入占项目总投入50%以上,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为2024年1月后实施项目,联合体牵头企业投入占总投入比例不低于50%。

5.项目内容不涉密,未获得各类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附件

在线咨询

客服电话

服务热线:15281067168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微信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