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市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

成经信财〔2016〕44号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解决企业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成委发〔2013〕1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5〕12号)、《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成都市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形成了2016年修订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点击下载附件201606151.doc.:成都市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版)

企业政策2024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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