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经信办〔2024〕16号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成都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进一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24〕1号),推进政策高效落地,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算法工具源头创新
(一)鼓励研制人工智能开发框架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研制人工智能开发框架,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单位一次性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资金补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4〕25号)第七条第(一)款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28-61883957
(二)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开发框架
1.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应用人工智能开发框架,对经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应用单位一次性给予最高250万元的资金补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4〕25号)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028-61883957
(三)鼓励围绕国产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研制基础软硬件产品
1.支持标准
鼓励在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国产人工智能开发框架,研发相关基础软硬件产品,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重点项目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给予一般项目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2.实施细则
按照《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4〕64号)第六条执行。
3.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联系电话:028-618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