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简阳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清单的通知

简委发〔2017〕17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简阳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清单,即《关于鼓励高端装备产业加快发展的八条措施》《关于鼓励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关于鼓励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关于促进简阳·西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关于加强山羊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关于推进简阳水蜜桃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此前出台的有关扶持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同一市场主体在符合享受多项政策支持的条件下,涉及同一类型政策且内容相互涵盖的,不能同时享受。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各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并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共同承担政策解释工作。

企业政策2024

中共简阳市委

简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6日

关于鼓励高端装备产业加快发展的八条措施

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按照不超过土地出让底价7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励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固定资产(厂房、设备)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

三、物流成本补贴

新引进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在50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10%的比例,对企业货物物流运输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

四、企业贡献奖励

按企业贡献大小给予奖励(以企业投产后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前3年按100%奖励,后3年按50%奖励)。年上缴税收在3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五、用地保障支持

项目供地实行净地出让,市政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

六、项目服务优化

行政审批一门式服务,高端装备制造业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由政府购买服务。

七、招大引强奖励

对成功引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在5亿元及以上的个人或单位,在项目建成投产1年内,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八、高端人才奖励

企业引进符合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的院士一名,一次性给予补助1000万元,其中700万元用于科研支出,300万元用于院士个人支出;行业领军人才来简发展,授予简阳市“荣誉市民”称号,一次性奖励住房补贴费100万元。

关于鼓励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的十条措施

一、研发创新奖励

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企事业单位承担部、省级以上科技研发项目,成果在简阳转化的,按照投资项目投产后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比例,给予投资项目技术研发补助资金,补助年限为3年。对于研发总费用超过1亿元的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财政资金补助金额。

对在简阳市注册的航空航天企业的整机、发动机取得国家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许可证,在简阳批量生产并下线交付后,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按照不超过土地出让底价7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励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三、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固定资产(厂房、设备)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

四、机场使用补贴

对新引入的航空产业企业,财政每年给予企业天府国际机场使用费用50%的补贴,期限3年。

五、物流成本补贴

新引进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产业企业投产后,年上缴税收在50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10%的比例,对企业货物物流运输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

六、税收贡献奖励

新引进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产业企业投产后,按企业贡献大小给予奖励(以企业投产后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前3年按100%奖励,后3年按50%奖励)。年上缴税收在3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七、用地保障支持

项目供地实行净地出让,市政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

八、项目服务优化

行政审批一门式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由政府购买服务。

九、招大引强奖励

对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在5亿元及以上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产业项目的个人或单位,在项目建成投产1年内,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十、高端人才奖励

对航空航天及智能制造产业企业引进本领域院士一名,一次性给予补助1000万元,其中700万元用于科研支出,300万元用于院士个人支出;行业领军人才来简发展,授予简阳市“荣誉市民”称号,一次性奖励住房补贴费100万元。

关于鼓励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十二条措施

一、创新发展奖励

对按国家规定成功办理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列入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投产后一次性给予5000万元的奖励。对经认定纳入国家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汽车产业项目,按照不超过土地出让底价70%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励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三、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固定资产(厂房、设备)一次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汽车产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

四、壮大规模奖励

对新引进的汽车产业企业,年产能首次达到20%、50%、85%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和5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物流成本补贴

新引进汽车产业企业投产后,年上缴税收在5000万元以上的,可按照年物流运输费用总额10%的比例,对企业货物物流运输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5年。

六、配套协作奖励

本地汽车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关键零部件,本地年采购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本地配套率达到20%以上的,以上年为基数,本地采购额每提高10%,给予30万元的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七、企业贡献奖励

按汽车产业企业贡献大小给予奖励(以企业投产后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前3年按100%奖励,后3年按50%奖励)。年上缴税收在3000万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八、用地保障支持

项目供地实行净地出让,市政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

九、项目服务优化

行政审批一门式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由政府购买服务。

十、招大引强奖励

对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在5亿元及以上汽车产业项目的个人或单位,在项目建成投产1年内,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十一、高端人才奖励

汽车产业企业引进汽车产业领域的院士一名,一次性给予补助1000万元,其中700万元用于科研支出,300万元用于院士个人支出;行业领军人才来简发展,授予简阳市“荣誉市民”称号,一次性奖励住房补贴费10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持

将我市生产的汽车纳入我市政府采购目录;市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原则上首选本地汽车。

关于促进简阳·西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

一、土地支持政策

入驻项目或企业可以通过出让、入股、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实行净地出让,市政设施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仓储物流用地按同期工业地价结算;电商物流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企业贡献奖励政策

入驻集聚区的企业投产后,根据企业对地方政府的贡献给予专项奖励,奖励额度按前3年企业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的70%计算,后2年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的50%计算。年上缴税收在1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三、财政扶持政策

(一)入驻集聚区的电商物流项目,且在简阳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积极帮助申报争取国家、省、成都市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简阳市本级财政按1:1给予地方配套资金。对获得国家级A级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入驻集聚区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自主境外品牌销售,根据销售额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扶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系统、通关辅助系统、海外仓、智能口岸仓、出口集货仓、跨境电商专用冷链库等建设,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入驻集聚区并在简阳市设立电子商务或物流总部基地(含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外商投资奖励。对在本市新注册并入驻集聚区的外资企业,实际到资在0.5亿美元以上(含0.5亿美元)1亿美元以下,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在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关于加强山羊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

一、支持简州大耳羊扩繁场建设

对新改扩建标准化简州大耳羊扩繁场的业主每个单元(存栏100只,圈舍面积300平方米)补贴10万元。

二、支持简州大耳羊标准化基地(村)建设

对新改扩建标准化羊舍,每户存栏大耳羊20只以上,每村存栏大耳羊2000只以上的基地村,对每户养羊农户一次性补贴6000元。

三、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对从事山羊产业且获得成都市级标准化示范场(合作社)称号的业主,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拓展外销渠道

鼓励统一品牌、商标包装和标识,支持网络、农超对接等销售渠道,对种羊、肉羊、速冻羊肉汤销售额年满3000万元以上的业主,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对外宣传

对在成渝、成安渝高速公路、成渝高速铁路沿线、双流机场、成都火车东站、北站宣传简州大耳羊的企业,年补贴3万元(广告牌20平米以上)。

六、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对存栏羊500只以上,实行农作物秸秆养羊,年用量在1000吨以上的养殖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七、支持羊业旅游文化村建设

对新建羊业养殖、观光、体验、羊产品陈列、旅游、羊文化一体的文化村,给予投资额10%且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推进简阳水蜜桃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

一、支持规模化基地建设

凡在产业规划区范围内规范新建相对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每亩给予3000元补助,分三年兑现(500元、1000元、1500元),支持其土地流转、土壤地力提升、优质种苗、标准化建园等环节。

二、支持新品种引进及品种改良

开展新品种引进筛选试种,一次性引进3个品种以上的,每个品种给予1万元的品种引进补贴,最多给予5万元。对规范成片高接换种50亩以上,给予800元/亩品种改良补助。

三、支持基地基础及生产设施建设

成片基地建设200亩以上,按标准化生产要求建设的基础设施及生产设施(水肥一体化、滴灌、喷灌、绿色防控等设施),按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50%给予补助。

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对新申报成功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8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称号,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五、支持农业品牌创建

新获出口备案基地认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给予6—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给予5—2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原产地)、新品种认证和地理商标命名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产品市场建设

对新建并收购我市农产品的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连续三年给予其所缴纳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等额补助。新建气调库或冷藏库在1000立方米以上,投资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外,按业主实际投资的30%另行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通过自建电商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含跨境农产品电商)销售本地农产品,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3%、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对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酒店(农家乐),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新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特色乡镇、精品村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新评定为全国、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等品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中共简阳市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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