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细则意见的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制造业发展实施细则》已于2024年9月印发实施,在前期制定的《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已不适用。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废止《评审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4年2月17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件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请在邮件标题注明“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细则”字样。为更好地交流和沟通,提交意见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gxjzx@lg.gov.cn。

附件: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细则(深龙工信规〔2024〕2号)

企业政策2024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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