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项目开工复工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园区居委会,各属国有企业: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项目开工复工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0〕6号)要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共同制定了《成都市温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项目开工复工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落实。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成都市温江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 成都市温江区企业服务中心

政策补贴

2020年3月3日

温发改〔2020〕23号

温江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项目开工复工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项目开工复工政策措施的通知》(温府发〔2020〕6 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结合温江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中重大项目,特指列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 2020 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温府办函〔2020〕1 号)以及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 2020 年重大社会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及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公益性项目计划的通知》(温重推领〔2020〕1 号)文件内的项目。重大产业化项目,特指列入成都市温江区 2020 年重大社会投资项目计划中不含房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支持项目开工复工的对象为列入成都市温江区 2020 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中关于重大项目复工和开工的认定,由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负责,以实质性开复工为准(即有工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有施工作业面、工程监理对工程量的认可且不间断施工)。

第五条 补贴对象按“谁受益、谁申报”的原则进行申报。

第二章 支持项目及标准

项目一:2020 年 3 月 10 日前,组织专车对重大项目区外省内用工相对集中地的符合健康条件的员工免费统一接返(对应政策措施第一条)。

(一)支持条件

1.按“项目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核实”的申报原则,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2.返岗务工人员已办理健康证明,身体无异常状况。

(二)申报材料

填报《返温复岗务工人员(集中出行)信息收集统计汇总表》。(三)申报流程

1.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社会投资项目向各园区管委会、政府性投资项目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报需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核实《返温复岗务工人员(集中出行)信息收集统计汇总表》,再统一报送区交通运输局。

2.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务工人员接返和移交。

(四)政策咨询

区交通运输局运输公交科

联系电话:028-82668366

项目二:鼓励项目业主通过包车、拼车等方式“点对点”组织员工返温,给予重大项目返温到岗人员每人 200 元补贴(对应政策措施第一条)。

(一)支持条件

1.务工人员在 2 月 6 日至 3 月 10 日期间返温复岗。

2.通过包车、拼车等方式组织大成都外务工人员集中返温复岗的,给予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每人 200 元补助。

3.乘坐交通工具自行返温的大成都外零星务工人员由项目建设单位汇总组织申报,区住建局汇总统计并复核,按每人 200元标准补助。

4.返岗务工人员已办理健康证明,身体无异常状况。

(二)申报材料

1.填报《返温复岗务工人员(集中出行)信息收集统计汇总表》。

2.通过包车、拼车等方式返温的支付凭证或车票。

(三)申报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社会投资项目由各园区管委会汇总并核实,政府性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再报区交通运输局审核落实。

(四)政策咨询

区交通运输局运输公交科

联系电话:028-82668366

(五)其它说明

区交通运输局安排专车免费接送的返温务工人员不享受此补贴政策。

项目三:在做好分类防控的前提下,保障返温人员凭证进入租住小区(对应政策措施第一条)。

(一)政策咨询

区委社治委社会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028-82633962

项目四:统筹解决外地务工人员住宿难问题,协调区内符合条件的酒店提供优惠价格,对过渡期租用民房、公寓、酒店等为务工人员解决临时居住的,按 30 元/间/天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员工用餐困难的开工复项目,由各园区包片协调餐饮企业进行配送,按 10 元/人/日给予补贴(对应政策措施第二条)。

(一)支持条件

1.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认定的已实质性开工复工的重大项目。

2.返岗务工人员已办理健康证明,身体无异常状况。

3.工地内无民工宿舍或民工宿舍不能满足住宿需求的项目,工地内无食堂或食堂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温江区项目开工复工政策资金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但不仅限于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说明。

4.房屋租用协议或配餐订购协议以及相应佐证资料(如:住宿或用餐人员清单、付款发票、付款凭证、员工到岗时间登记清单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各园区管委会审核后按程序拨付。

(四)政策咨询

成都医学城(科技园)

联系电话:028-82630206

健康服务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园区)

联系电话:028-82668758

温江农高园(生态旅游区)

联系电话:028-82773307

(五)其它说明

1.补助时间为2月6日至3月31日。

2.本条申报单位可按月申报或解除疫情应急响应后累计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五:搭建人力资源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免费为项目提供代招代聘服务。鼓励劳务公司引进务工人员,促进区内重大项目开工复工,3 月 1 日前签订劳动合同且到岗的,按 500 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3 月 10 日前签订劳动合同且到岗的,按 300 元/人的标准进行补贴(对应政策措施第三条)。

(一)支持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劳务派遣证的劳务公司。

2.务工人员已办理健康证明,身体无异常状况。

(二)申报材料

1.补贴对象名册含就职企业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合同起止时间、到岗时间等(需住建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2.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3.劳务公司营业执照、劳务派遣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三)申报流程

劳务公司或施工单位申报,社会投资项目由各园区管委会协助审核,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审核,最后由区人社局进行审核拨付。

(四)政策咨询

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28-82728717

项目六:对3月1日前开工复工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枪等防疫物资(对应政策措施第四条)。

(一)申报材料

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项目开工复工防疫物资需求。

(二)申报流程—9—

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需求,报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汇总后,再报送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根据防疫物资储备量和申报项目建设进度按程序审核后发放。

(三)政策咨询

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82722085

项目七:协调打通防疫物资采购渠道,鼓励企业自主采购。对重大项目开工复工防疫设施建设投入给予 50%、防疫物资投入给予 70%,合计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防疫体系建设补贴(对应政策措施第四条)。

(一)申报材料

1.《温江区项目开工复工政策资金申请表》。

2.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但不仅限于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说明(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4.所有防疫物资投入凭发票凭证和支付凭证、防疫设施照片认定,包括采购数量清单及相应的发票凭证和支付凭证(如:采购单、入库单、收货单、交付单等证明材料),申报时间从1月24日四川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至 3 月 10 日,所有凭证时间予以放宽,最迟不超过3月31日。

5.其他证明防疫体系建设真实性、证明稳定安全开工复工需增补的资料。

(二)申报流程

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园区管委会申报初审后,由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统一制定方案,区经信局审核落实。

(三)政策咨询

区经信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28-82633036

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8272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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