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86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07号)精神,结合简阳市实际,现将《简阳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告。请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10月9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报送至简阳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404办公室。联系人:曹勇;联系电话:18180546869。
简阳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概况
简阳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3万元,拟开展小麦、玉米、油菜、水稻种植托管,各环节总服务面积10.593万亩,折算后面积3.15万亩。通过项目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服务小农户补助资金或面积比例达60%以上,培育壮大2个以上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服务质量好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我市农机“全程化、规模化、组织化、高质化、效率化”发展,实现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从而促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具体目标。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任务
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服务任务10.593万亩,其中:(小麦、玉米、油菜、水稻)机耕6.093万亩,小麦机播1.5万亩,小麦病虫害防治1.5万亩,小麦机收1.5万亩。
(二)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即2024年9月至2024年7月。
(三)补贴标准
项目资金用于补助服务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市场服务价格的40%,资金补助按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简阳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申报条件:
(一)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场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业企业、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制度健全,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五)服务对象要突出小农户,小农户服务面积占比不低于60%。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主体提交简阳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所在镇(街道)出具推荐意见;
(二)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成立时间、地点、法人、机具类型及数量、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年限等内容。并提供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佐证资料,包括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三)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申报主体办公场所、机具设备等照片资料)。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二)镇(街道)对申报主体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实施主体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实施主体名单。
六、相关要求
(一)充分宣传发动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好申报工作,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各社会化服务组织,力争做到一个都不能少。要避免因宣传不到位、通知不及时导致符合申报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因不知晓、不及时而遗误申报的情况发生。
(二)认真履职尽责
各镇(街道)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方案。对申报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骗取补贴资金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加强沟通联系
为避免差错,提高工作效率,请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与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机推广应用科及时沟通、衔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申报材料交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机推广应用科404室。
附件:简阳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
《简阳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