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州市做强产业建圈强链人才支撑的十条施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崇州市做强产业建圈强人才支撑的十条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企业政策2024

崇州市做强产业建圈强链人才支撑的十条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成都市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做优做强郊区新城整体功能,以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赋能产业建圈强链,促进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成都人才发展特色区,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

一、实行产业人才分类认定。紧扣重点产业链和用人主体需求,突出薪酬待遇、价值创造、紧缺指数等市场化评价要素,编制发布《崇州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目录》,细分为“Ⅰ类杰出人才、Ⅱ类领军人才、Ⅲ类特级人才、Ⅳ类高级人才、Ⅴ类骨干人才”,实行动态认定管理,为人才办理“崇州人才绿卡”,精准匹配贡献激励、安居保障、综合遇等政策。

二、加大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升级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至1亿元,用于支持崇州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团队)的引进培育、项目扶持、奖励激励和综合服务保障等人才工作。增设总额1亿元的市级人才创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引导资金扶持作用,对人才(团队)作为实际控制人且获得知名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基金跟投。

三、开通企业自主认定人才通道。对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按地方综合贡献、知识产权效益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每年给予不超过5名第Ⅳ类人才举荐名额,经认定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支持新引进落地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总部企业举荐人才直接入选崇州“拔尖人才”“优秀人才”、享受最高12万元的资金资助。

四、加强产业高端人才双创扶持。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创设“蜀城英才”计划,支持电子信息、智能家居、大数据、优质粮油、绿色食品、康养旅游等领域的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给予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500万元的资助扶持。

五、支持企业引进紧缺岗位人才。企业新引进人才首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崇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年以上的,按照本科或中级职称或高级工每人1000元、副高职称或技每人5000元、硕士或博士或正高职称或高级技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且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地方综合贡献的引才补贴。对企业通过“揭榜挂帅”项目制柔性引进Ⅰ、Ⅱ、Ⅲ、Ⅳ类人才(团队)到崇参与产业化合作项目或提供关键技术指导的,视协议目标完成情况,按支付薪酬最高50%、给予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补贴。鼓励企业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高中职院校设立奖学金开展前置引才,按企业奖学金年度支出最高3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重点企业在国内外人才密集地区的城市、高校、招商办、合作机构等新设立引智引才工作(联络)站的,根据协议和绩效给予每个站点最高1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对企业在崇州市域外新建“研发飞地”引进Ⅰ、Ⅱ、Ⅲ、Ⅳ类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崇连续缴纳个税1年以上的,按支付薪酬2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40万元的补贴。

六、支持企业激励培养重要岗位人才。企业集中汇缴的个人年度实际经济贡献达到100万元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除外),对不超过5名高管人员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上年度个人地方经济贡献50%;每增加100万元可再增加1名奖励名额,同一企业每年不超过15名。企业组织Ⅰ、Ⅱ、Ⅲ、Ⅳ类人才赴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研修培训,按照培训费用30%,每年给予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地方综合贡献的15%且最高30万元的补贴。

七、支持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企业被认定为成都市博士后平台储备单位的,给予10万元建站补贴;创建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工作站(基地)每新招收1名博士后,分别给予工作站(基地)和博士后2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出站后留崇工作的再给予博士后10万元奖励,并享受新引进人才待遇。

八、鼓励产业人才提升学历技能。对企业职工新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取得博士、硕士、本科学历学位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成都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奖项或新获评成都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天府工匠”“成都工匠”称号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九、实施产业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给予Ⅰ、Ⅱ、Ⅲ、Ⅳ类人才租购人才公寓资格,并享受最高120平方米的政策优惠面积;购买人才公寓的,可享受优惠面积内最高20%的购房补贴;租住人才公寓的,Ⅰ、Ⅱ类人才可免费租住一套不超过1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5年,Ⅲ、Ⅳ类人才可享受优惠面积内最高50%、最长5年的租金补贴,租住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对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ABC类人才,按规定给予跨区域优惠购买人才公寓服务支持。给予全职在崇工作且落户崇州的Ⅰ、Ⅱ、Ⅲ、IV、Ⅴ类人才购房支持(属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总部企业人才可不受落户条件限制),在崇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给予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每家企业(项目)可申请购买最多50套人才公寓;租住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可申请最多15套、最长3年的租金减免优惠。

十、优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I、II、III类人才子女可在崇州市域范围内一次性自由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读;I、II、III、IV类人才可在指定医院享受医“绿色通道”优诊服务。在崇全职工作的非崇州籍I、II、III类人才可申请每年最高5000元的通勤补贴。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税收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崇州的企业(不含民办非企业、市属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引进的人才和团队。“新引进”是指本政策实之日(含)后来崇并首次在崇缴纳社保。个别新引进顶尖人才及团队领衔的重大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决定。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行,有效期5年。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本政策与崇州市本级其他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按最优原则执行,具体实细则由市级相关部门制定。

附件:

1.崇州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目录

2.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3.贯彻落实《崇州市做强产业建圈强链人才支撑的十条措》分工方案

4.《崇州市做强产业建圈强链人才支撑的十条措施申报细则》

1.崇州市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目录 2.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3.贯彻落实《崇州市做强产业建圈强链人才支撑的十条措》分工方案《崇州市做强产业建圈强链人才支撑的十条措施申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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