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力争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全力推进。航空、稀有金属、光伏等重点行业累计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的规上工业企业357户。航空、稀有金属、光伏等关键领域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和市场供应方面应对风险能力增强。
新型技术改造全方位推广。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达到356亿元,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速10%以上。全市数字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生产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到90%、80%。
数字化领域服务商培育成果显著。培育数字化水平评测、数字化转型、数据安全等多个领域的专业化服务商100户。
工业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41万元/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0.32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
二、主要任务
1.实施“点”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2.开展“线”上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
3.推动“面”上科技产业园区数字化绿色化改造。
4.开展行业调研摸底。
5.推动企业开展新型技术改造。
6.构建企业改造解决方案资源池。
7.培育优秀服务商。
8.加大供需对接力度。
9.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10.夯实新型技改基础设施。
三、支撑政策
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国家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按项目投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具体按照国家批复的方案执行。
对新型技术改造能力中心和服务平台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含配套软件)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企业在增产扩建、数字转型、智能改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改扩建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含配套软件)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其中民爆企业提升本质安全的投资项目,奖补标准提高到15%。
对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的,按照总投入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DCMM贯标企业,按照星级(等级)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对获批国家级、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项目)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名单(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优秀场景)认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首次获得省级智能制造(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资金支持的企业,按照1∶0.5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支持企业通过搬迁改造、厂房改造、加装环保设备等方式提升环保水平,按照不高于资金投入的30%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首次获得绿色制造(工厂、供应链、设计产品、园区等)、水效能效领跑者等国家、省级称号的企业(园区)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列入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完成搬迁改造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偿。
对营业收入正增长企业的新增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园区内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人才培养,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织制造业企业家和工业主管部门人员,赴高等院校、先进制造业发达地区、国家培训学习。
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金支持的企业(机构),按不超过1∶1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